南海網海口4月1日消息(南海網記者 符玲)去年10月12日,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批准了《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》(以下簡稱“規範”),4月1日起正式實施,這意味著拒載、繞行、挑客、司機抽煙等行為將明令禁止。然而,4月1日,南海網記者從海南省交通廳出租車指導辦獲悉,目前該部門未接到有關於《規範》的通知。
  據悉,此次出台的《規範》,是在2008年版本基礎上進行修改,除補充原先沒有的項目外,對車輛、服務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如增加了出租車司機的誠信服務要求,鼓勵使用節能環保車輛、無障礙車等,同時還要求出租車司機需佩戴服務標誌,運營前和運營中忌食有異味食物,不在車內吸煙,不向車外拋物、吐痰,並使用包括“請系好安全帶”等26種中文和英文用語。
  乘客上車前,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,要使用計價器,不得議價,不得中途甩客,不得繞路,未經乘客同意,不得招攬他人同乘。對於乘客投訴,應在24小時內處理,10日內處理完畢,並將結果告知乘客。
  目前,該《規範》已在重慶、北京、沈陽等地實施。
  省交通廳出租車指導辦、海口市運管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均表示,目前並未收到有關《規範》相關信息。
  海口市民王先生表示,平日里他經常會乘坐出租車,但遇上上下班高峰期,司機選客、拒載現象經常出現,若一旦實施新《規範》,此類情況有望減少。“《規範》里提到,如果司機事先不詢問我目的地,我先上車後再以各種理由拒載,那他必然屬於違規,也更能保護我們乘客利益。”
  南海網記者還從海口市運管處瞭解到,在2008年開始實施的《海口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》中就有規定,駕駛員運營時應當遵守在下班途中、接受預約前往提供服務途中或者有其他不能運營的情況,應使用暫停運營標誌。空車或者停車候客時應顯示空車待租標誌且不得拒載。  (原標題:海南出租車新規4月1日起實施 相關部門稱未收到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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